通教师〔2012〕4号
关于做好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省市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单位)、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各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1]7号)、《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8号)和《关于印发〈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师资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教师[201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的教师培训工作,规范教师培训管理,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现将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做好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1.今年省、市级培训共77个项目,合计培训人数15000人,其中市级培训项目26项。培训范围主要为教师、校长(园长)高端培训、学科培训、专题培训、名师送培、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校本研修系列培训班等。所有培训由省相关高校、省师培中心、省干训中心、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和相关培训基地组织实施。今年我市将开展市、县(市、区)合作的市级培训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申报培训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必须精心组织,根据要求,认真遴选培训对象,要注意省、市、县三级培训之间、各培训项目之间、近三年参训学员之间不重复交叉选派,扩大培训受益面,确保完成下达的各项培训计划。市教育局将把省、市级各类培训的参培率和学员的学习考核情况作为对各地师资队伍考核的重要依据。
3. 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南通市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工作规程(试行)》(通教师[2008]27号)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培训项目的实施方案,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市教育局将对培训方案进行评估审核。
4.各培训机构要注重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过程管理,抓好培训教学、后勤保障、宣传接待等各项工作。要建立班级组织,严格管理,形成良好学风;要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状况,推动学员间的研讨;要关心学员生活,及时排忧解难。要进一步严明培训纪律,强化培训考核,凡被确定为培训对象的教师,均需做到参加全程培训,无故缺席者,今年的继续教育考核为不合格;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故未能参加全程培训且时间超过本期培训1/3时间的,本期培训考核为不合格。凡因参加省、市级培训而未能参加暑期校本研修市级学习研修的教师,要另行安排时间,完成学习研修任务。省、市将对每个培训项目进行指导、检查、考核,不断提升培训效益。
5.各地各校要切实落实远程网络培训保障。远程网络培训是今后一段时期培训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市今年安排4个项目参加国培、省培,暑期的校本研修也将通过远程网络的形式进行。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加经费投入,保证网络畅通,维护网络安全,确保远程网络培训顺利进行。
6.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培训质量评价标准保证培训质量。今年省教育厅继续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有关要求见《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省级质量评价手册》。培训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第二年省、市级培训任务下达的重要依据。省培训指导机构将根据培训质量评估和培训组织管理等情况,表彰一批优秀培训基地、优秀培训项目和优秀培训组织单位。希各单位予以重视,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7. 及时报送各项培训信息。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区)2012年培训工作文件须抄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大市《培训学员名册》3月下旬报省厅。各培训基地、机构于3月底前编制好所有项目的培训方案及经费预算方案报市教育局师资处(邮箱:ntjyszc@163.com)。务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将参培学员的名册于3月20日前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报送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联系人:王子丽;联系电话13962980511;邮箱:ntyxzx@163.com。
8.其余有关培训对象选送条件、培训经费安排等未尽事宜,请参见今年省、市培训文件、本文附件及承办单位的报到通知。
望各单位加强领导,互相配合,周密安排,确保培训工作更好更扎实地开展。
附件一: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计划表(省、市级)
附件二: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省、市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2012年南通市教师省、市级培训名额分配表(市直学校)
附件四:2012年南通市省、市级培训学员名册
附件五:培训指导机构(基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